中国政法大学刘少军:法律层面需将数字货币纳入人民币范畴
•
2019-12-04 04:38:15
•
7x24快讯 •
阅读
据法制日报12月4日消息,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认为,为确保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,法律层面需要将数字货币纳入人民币范畴。刘少军说:“从发展趋势看,法定数字货币作为人民币的一种,应具有与纸币、硬币相同的国家货币的法律地位。应当通过完善立法明确数字货币是人民币的一种表现形式,并对相关定义作适当调整。”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表示:“在法律层面,人民币还具有无限法偿性,即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。”他认为,数字货币的特殊性在于其使用需要特定设备的支持,实践中确实可能会面临因缺少设备配合而无法使用数字货币的问题,这样会影响法偿性的权威。对于这一问题,应在法偿性条款中加入例外条款,明确由于不具备客观条件,因此不能受理数字货币的可以拒收。
【马丽大咖谈版权及免责声明】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纽扣财经立场无关。本站所有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,币市有风险、投资请慎重。如需转载文章,请注明来源马丽大咖谈(www.mldkt.com)及作者姓名,违者必究。
下一篇:刘少军:不宜强制使用法定数字货币 非法定数字货币不会撼动法定数字货币主导地位
? 上一篇
上一篇:中央财经大学邓健鹏:法定数字货币能提高流通效率、节约流通费用
下一篇 ?